5月24日8时起广安岳池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更新时间:2022-05-24 21:23:14作者:佚名

5月24日8时起广安岳池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岳池县最新公告发布,根据《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1号)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人员流动

  1.县域内解除人员流动限制,非必要不离岳,离开岳池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广大群众持续保持疫情防控警惕性,坚持少串门、不扎堆、防聚集。

  2.保持一级、二级疫情防控交通服务点常态运转,严格落实“入川即检”“逐人核查”等防控措施。县内解除道路交通管制。

  3.继续加强A、B类等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控,上海来(返)岳人员全部实施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二、有序恢复公共服务保障

  4.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客运车辆及社会车辆恢复县域内有序流动。

  5.全县所有中小学(高三除外)、幼儿园原则上继续实施线上教学,校外培训机构原则上继续暂停线下培训。

  6.养老院、看守所、精神病院等重点场所继续实施封闭管理。

  7.行政审批、银行、保险、水电气、邮政等公共服务行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有序开放。

  8.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文广旅等部门要督促管理对象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有序开放公共场所

  9.各类餐饮业有序恢复正常经营,按不超过50%容量堂食,间隔入座。景区恢复对外开放。

  10.网吧、酒吧、迪吧、茶楼、KTV、棋牌室、麻将馆、彩票站、歌舞厅、电影院、游戏厅、桌游室、密室逃脱、剧本杀场所、洗浴中心(足浴店、按摩店)、室内体育场馆、健身房等休闲娱乐场所暂缓开放。其余行业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恢复正常运营。

  11.药房、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咳嗽、发热、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病人,一律不得售卖治疗相关症状的药品,且必须严格落实发现即报要求。

  12.进入各类场所(含公共交通工具)人员,须佩戴口罩,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禁止红黄码人员出入公共场所。

  四、做好企业(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13.企业(工地)全面复工复产,需制定本企业(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封闭管理。要开展员工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设立留观场所,做好隔离转运各项准备工作,储备可用一个月以上的口罩、消毒消杀等必要的防疫物资。企业(工地)员工做好健康监测,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持续开展核酸检测

  14.动态调整核酸筛查频次和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保留凤山公园、九龙广场、园田阁、九龙大街上段、东门市场、三号桥、东湖广场、体育馆、东方丽都、新平桥社区、朝阳街道、吴雪艺术中心、火车站、汽车站、四号桥、公安局、上南街核酸检测便民采样服务点,广大群众可前往上述点位和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核酸检测。

  15.医护人员、快递员、冷链场所从业人员、公共交通工具驾乘人员等重点行业、重点人员严格实行两天一检,其他重点行业人员按《四川省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16.县应急指挥部根据防控需要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核酸检测筛查。

  六、严格聚集性活动举办要求

  17.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可线上不线下”和“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控50人以上线下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18.暂停各类培训、论坛、庆典、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赶集、宗教活动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农村坝坝宴。

  19.推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人员规模应控制在50人以下,并做好风险人员排查、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减少每桌次人数等防控措施。提倡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

  20.近14天内有A、B类风险地区所在地旅居史的,近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尚未完成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四类人员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

  七、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21.广大群众应当远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不得越过警戒线。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提倡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2022年5月24日08:00起施行。

  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23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核酸  人员  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