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调整管控措施(附最新政策通告)

更新时间:2022-05-24 21:24:31作者:佚名

乌海调整管控措施(附最新政策通告)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对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对从上海市(全域)来返我市人员(含途经),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隔离人员在集中隔离观察第1、4、7天和居家隔离观察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执行集中隔离。之前返回人员仍按原管控措施管控至期满。

  二、从即日起,对行程码带*号来返我市人员(往返或途经我市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及邮政快递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除外),一律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在隔离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三、本通告未涉及的其他事项,仍按照第15、16号通告执行。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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