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区5月24日区域核酸检测采样方式

更新时间:2022-05-24 21:25:41作者:未知

枣庄市中区5月24日区域核酸检测采样方式

  一、时间安排和采样方式

  1.采样时间:2022年5月24日(周二)6:00—12:00。

  2.采样方式:核酸检测采样以村(居)、社区、小区等为单位,具体时间安排、采样点设置、采样顺序以各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为准。

  二、核酸检测对象

  市中区辖区内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1.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本轮核酸检测同日进行。

  2.学校师生员工按照周一、周三、周五原有规定和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不参与本次检测。

  3.“应检尽检”和已纳入定期检测人员按照原时间和频次进行。

  4.48小时内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不参加本次检测。

  5.处于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的,不参加本次检测,仍按现行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配合,自觉服从所在单位和村(社区)的统一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健康码、预登记二维码(已经预登记的可使用健康码)等有效证件。排队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交谈、不饮食、不聚集,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严格落实“1 米线”间隔、“3 米线”采样,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采样结束后,及时领取“已完成第十一轮核酸检测”贴纸。

  3. 在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工作人员还将以敲门敲窗“双敲”形式入户了解检测情况,为行动不便的居民进行上门采样,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

  4. 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采样点集中采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 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所在地核酸检测安排。

  6.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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