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烟花爆竹燃放处罚标准+处罚规定

更新时间:2023-01-13 17:33:02作者:智慧百科

兰州烟花爆竹燃放处罚标准+处罚规定

  禁止、限放烟花爆竹的法律依据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法律条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第三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第四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由此可知,违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规定,在禁止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燃放禁止种类的烟花爆竹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行为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大家在允许燃放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也应提高安全意识,燃放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不要燃放非正规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以免自伤。要在空旷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引起火灾、损毁他人财物、误伤周边路过和围观人员,给自己带来无必要的纠纷。在合理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深夜、凌晨燃放,影响他人休息。理性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大量燃放,大量燃放不仅会污染环境,也会影响周边老人、婴幼儿和居家病患等特殊人群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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