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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11-19 09:26:49作者:智慧百科
泰达宏利股权变更正式获批,业内将迎来又一家外资全资控股公募基金公司。
11月18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正式获得证监会批准,宏利投资管理收购天津泰达国际持有的泰达宏利基金49%股权,成为泰达宏利基金全资控股股东。这是国内首家合资转外资控股获批的公募基金。
宏利投资管理是宏利金融集团负责全球资产管理业务主体的统称。截至2021年末,宏利金融管理规模超过7万亿元。宏利金融深耕中国内地市场近30年,业务横跨北美、亚洲和欧洲,是一家拥有160年历史的金融“百年老店”。
外资100%控股
国内首家合资转外资公募获批
证监会在官网发布《关于核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批复》。批复表示,核准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Manulife Investment Management(Singapore) Pte.Ltd.)成为你公司主要股东;核准宏利金融有限公司(Manulife Financial Corporation)成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
泰达宏利基金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宏利投资管理作为公司的外方股东于2010年入股泰达宏利基金。
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进程推进和政策的逐渐放宽,宏利投资管理始终在谋求机会加码布局中国。此前就有媒体猜测,宏利投资管理很可能会接手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泰达宏利基金51%股权。
股权变更完成后,泰达宏利基金将由宏利金融的全资子公司宏利投资管理(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利新加坡”)和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利香港”)分别持股51%和49%。这两家公司均是宏利投资管理的全资子公司。
7万亿全球资管巨头
宏利加码布局中国
宏利投资管理是宏利金融集团负责全球资产管理业务的主体的统称。宏利投资管理投资领域涵盖各类公开市场和另类市场资产类别,以及多资产解决方案。
此外,宏利投资管理还是全球领先的养老金专业服务机构,拥有强大的养老金管理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深入的养老金咨询和多样化的养老金产品。
宏利投资管理旗下两家子公司——宏利新加坡和宏利香港,在地域布局上各有侧重和优势。公开资料显示,宏利香港拥有全方位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零售业务、机构业务和养老业务),其中养老业务已经十分成熟,对于管理中国香港强积金(相当于中国内地第二支柱养老)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市场领先地位。宏利新加坡在固定收益投资、ESG投资以及服务高净值客户方面具有丰富的发展经验。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宏利香港与宏利新加坡可以为泰达宏利提供各自优势领域的专业知识与建议,为泰达宏利带来更加全方位的全球视野,为泰达宏利的未来发展注入更多资源。
宏利投资管理母公司宏利金融集团是一家国际领先的全球金融服务机构,同时也是一家拥有160年历史的金融“百年老店”,业务横跨北美、亚洲和欧洲等二十多个国家与市场。
截止2021年末,宏利金融直接管理和受托管理的资产总额超过7万亿元(1.1万亿美元),在最新的全球财富500强排名中位列第169名。宏利金融总资产为7,060亿美元,实现总收入465亿美元,净利润51亿美元。
泰达宏利多只基金表现亮眼
彰显卓越主动管理能力
泰达宏利基金公司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公司之一,于2002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8亿元,具有公募基金管理、专户管理、QDII、FOF及养老FOF等业务资格。
本次获监管批准之后,泰达宏利基金将成为外资全资控股基金公司。
在多年的传承与发展中,泰达宏利基金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始终着力提升投研核心能力,构建了团队化、平台化、一体化的投研体系,在业内形成擅长“成长投资”与”景气投资”的口碑。
从业绩来看,泰达宏利旗下多只基金长期业绩排名靠前。截至11月17日,全市场万只基金(只含主代码)中,泰达宏利基金旗下有3只10倍基金。w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17日,泰达宏利周期成立以来回报1750.93%,泰达宏利成长成立以来业绩为1487.13%,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成立以来业绩为1210.51%,在全市场为数不多的10倍基中占据一席。
此外,截至11月17日,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近三年收益167.96%,在375只同类基金中排名第11,近五年收益203.32%,在254只同类基金中排名第5;泰达宏利周期近三年收益172.44%,在1911只同类基金中排名第18。
作为A股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公募基金在践行普惠金融、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作为公募基金的一员,泰达宏利也始终在践行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完备的产品线,努力提升公司产品业绩,让更多投资者享受普惠金融的利好。同时,作为首批养老FOF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不仅领先布局养老FOF产品,还构建了完善的养老投资框架,在个人养老金新时代下努力推进自身养老业务的发展。
对外开放提速
外资巨头加速进军公募基金行业
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持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高水平双向开放的新格局正在形成。
2017年,外资参股基金公司比例放宽至51%,2020年,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完全放开。政策暖风频吹,也激活了外资的热情,外资进军国内基金业市场的脚步也越来越快。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40家,其中,外资参股、控股和独资的公募基金公司数量共有45家。
现在,越来越多的外资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牌照,同时,也有外资通过加大对合资公募基金公司的持股比例谋求控股,宏利投资管理就是其中之一。
自1996年进入中国内地市场以来,宏利投资管理始终看好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并致力于将全球领先的专业能力带入中国并持续服务中国客户。通过多年布局与投资,宏利在中国的资产管理业务已经呈现多元化趋势,涵盖公募、私募海外以及私募另类资产投资等。
宏利金融集团高管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将进一步增强对中国市场的承诺,而本次控股泰达宏利基金就是其布局中国市场的重要一步。
作为首批合资公募基金公司之一,泰达宏利自外方股东入股以来便吸取全球投资智慧,同时,在多年的投资实践中,也积累了对本土市场的深刻认知。未来,宏利投资管理也将为泰达宏利基金注入新的活力。
投资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 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 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 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 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 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 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 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 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 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 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 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 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 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 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 (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 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 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 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 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
1.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 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 本,可能发生亏损。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 解产品特征。
2.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 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 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避险策略基金,保障机制的具体安排为【清晰易懂地说明】。避险策略基金引入保障机制 并不必然确保您投资本金的安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极端情 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例如【举例说明】就属于可能 存在本金损失的极端情形。本基金在避险策略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可以/无法获得差额补足保障,【举例说明可能发生的损失】。
4.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 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 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 特别投资风险。
5.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基金合 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 限内,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 约束。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提醒您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 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基金产品全称】(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 金管理人全称】(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网站链接地址】和基金管理人网站【网站链接 4 地址】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以上观点、数据、及其他信息仅作参考,不作为基金销售的法律文件,不构成任何意见,亦不构成任何产品交易的推荐。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进行投资,若造成损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收益,基金排名机构的排名数据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基金投资人在投资前请确认已知晓并理解该基金产品特性与相关风险,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投资。(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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