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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6-04 12:16:58作者:佚名
中国基金报记者 方丽 陆慧婧
这个周末,又一个重磅级消息出炉。
5月27日晚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以下统一简称ETF)纳入互联互通。
5月27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味着“ETF互联互通”正渐行渐近。
同时,沪深交易所、港交所均发布了关于ETF纳入互联互通的相关公告,其中对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规则来看,是将满足一定条件的内地与香港市场股票ETF一并纳入互联互通标的范围,纳入标准具体如下:内地市场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成份证券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为主;香港市场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且不含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同时,此次纳入标的的ETF须满足上市6个月、标的指数发布已一年等要求。原则上,纳入标的ETF每半年调整一次。
业内人士表示,基金行业一直对ETF互联互通的细节高度关注,期待ETF市场在互联互通机制下走出更加多元化、国际化的道路。征求意见截止至6月10日,这也意味着ETF互联互通推出指日可待。
将符合条件的ETF纳入互联互通
5月27日晚间,证监会就《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发布了起草说明,其中介绍了目前将符合条件的ETF纳入互联互通的一步步历程。据起草说明显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开通以来,保持稳定有序运行,在吸引境外长期资金入市、完善市场结构与生态、促进跨境监管执法与风险防范能力提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便利和机会,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已于 2016 年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纳入互联互通投资标的达成共识。2022 年5月27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了联合公告,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纳入互联互通。
为规范互联互通相关活动,证监会于2016 年发布《互联互通若干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对互联互通机制的一般性规定、 相关基础设施职责、交易结算安排、监管合作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港股通业务等安排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考虑到上述规定未将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适用范围,需要对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有关制度安排予以明确。
而从征求意见稿来看,主要涉及到五方面内容。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现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正式纳入互联互通,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
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的交易和登记结算安排、投资者适当性、两地跨境监管合作等事项,参照《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证监会令第 128 号,以下简称《互联互通若干规定》)执行。
境外投资者通过互联互通投资境内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不适用《互联互通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境内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监管规则对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适用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与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
四、证券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开展港股通下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有关事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依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分别制定或修改相关业务规则,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沪深两市、港交所均同时发布公告
同时,沪深交易所、港交所也齐齐发布公告。
港交所宣布,香港交易所今天欢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交易所买卖基金(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刊发联合公告,并公布有关纳入的详情。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欧冠升表示,ETF的纳入是互联互通机制升级的又一个标志性成果。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可以满足市场各方对于互联互通更高的要求,为内地与香港市场创造共赢,促进两地市场的持续发展。我们期待与内地伙伴和市场各方继续携手合作,推动两地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不断升级。
ETF是很多投资者青睐的一种低成本的分散投资工具。纳入etf互联互通标的将进一步扩大两地市场的投资者群体,有利于推动两地ETF市场的健康发展。
2021年12月24日,香港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已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整体方案达成共识,以进一步拓展和完善香港与内地资本市场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有关纳入须待监管部门批准。香港交易所将另行公布正式实施日期。
上交所表示,为了进一步落实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务实合作,在两地证监会的统筹安排和沟通协作下,根据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达成的一致共识,现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规则,在现有沪深港通机制基础上,此次将满足一定条件的内地与香港市场股票ETF一并纳入互联互通标的范围。纳入标准具体如下:内地市场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成份证券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为主;香港市场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且不含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同时,此次纳入标的的ETF须满足上市6个月、标的指数发布已一年等要求。原则上,纳入标的ETF每半年调整一次。在交易机制、每日额度控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监管合作、清算交收和风控安排等方面,与沪深港通现有股票机制基本一致,仅限二级市场交易。
此次ETF纳入沪港通标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继续深化改革、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突破。下一步,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上交所将有序做好各项业务和技术准备,保障ETF纳入工作平稳落地,积极营造有利于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市场环境,继续推动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深度融合,保障两地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深交所表示,为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水平,深化与香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在两地证监会的统筹安排和沟通协作下,根据此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达成的一致共识,现就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在现有深港通机制基础上,将满足条件的深交所与联交所股票ETF纳入深港通标的范围。具体如下:深交所ETF过去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深沪股通标的股票为主;联交所ETF过去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不得属于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纳入标的的ETF须满足上市满六个月、其标的指数发布满一年等要求。原则上标的ETF将每半年调整一次。在交易机制、每日额度控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监管合作、清算交收和风控安排等方面,与深港通现有股票机制基本一致,仅限二级市场交易。
ETF纳入深港通标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持续深化改革、推动高水平开放的又一重要突破。下一步,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和技术准备,保障ETF纳入工作平稳落地,全力支持并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保障两地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丰富境内外投资者的
投资渠道和交易品种选择
基金君从行业了解到,基金行业一直对ETF互联互通的细节高度关注,期待ETF市场在互联互通机制下走出更加多元化、国际化的道路。
一位ETF基金经理表示,ETF一直是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投资的重要标的,此前,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多数只能通过购买香港上市的ETF,未来可以通过ETF互联互通直接投资内地ETF,一方面,部分内地ETF费率相对香港ETF更低,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为A股市场引入长线资金。
在另一位基金经理看来,香港ETF市场目前有一些较具特色的ETF,待互联互通正式施行之后,未来投资者可投ETF的选择范围会更加丰富。此外,目前国内ETF市场中,QFII客户参与ETF方兴未艾,ETF互联互通有助于国内ETF尤其是一些有特色的品种,比如科技ETF、银行ETF、券商ETF、消费ETF等进一步被海外投资者增持,ETF的投资群体也会进一步扩大。
华宝基金指数研发投资部总经理胡洁认为,ETF纳入互联互通机制,意味着A股市场国际化进程更进一步,ETF互联互通标的将为北向资金和南下资金增加新的投资标的,两地资本桥梁更加通畅。
胡洁表示,华宝一直积极致力于布局有特色的ETF产品,为海内外客户提供多样化的ETF投资标的。此外,还专门设立了海外展业部,拥有长期与海外投资机构对接经验的销售团队,为迎接ETF互联互通新政策落地做足全方位准备工作。
华泰柏瑞基金指数投资部也表示,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是我国沪深港三大证券交易所在业务联通整合,凝聚战略合力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就像我国目前在国企改革领域大力推进合并重组一样。三大交易所加强深化业务联通整合对于提升中国资本市场在全球的核心竞争力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毫无疑问,ETF的互联互通丰富了陆港两地投资者的可选择标的数量。目前沪深交易所仅权益类ETF数量就超过600只,其中很多近两年密集上线的行业主题ETF在全球范围内都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多个市场的投资者都越来越重视行业主题ETF的背景下,沪深交易所的ETF有望得到更多的国际关注。例如,光伏、稀土等相关的ETF,所投资的都是中国特有的优势产业,相对全球其他市场的上市公司,标较为稀缺,它们若最终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凭借较好的流动性也都有望解决国际投资者的投资渠道问题。
ETF互联互通为很多国际投资者参与A股市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投资维度,很多对直接投资A股个股仍存顾虑,又对中国大陆基金管理人相对缺乏了解的国际投资者,可以通过ETF这个透明度高、交易便捷的通道进入A股市场,从而为A股市场带来可观的增量资金。未来,很多中国大陆的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更多地尝试根据国际投资者的特定需求来规划涉及ETF产品,对于沪深ETF市场而言又是一个新的竞争高地,原本国际化业务做得比较好的基金管理人,将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据业内人士表示,基金公司核心是做好ETF投资运营管理,保证ETF平稳正常运作,提升产品规模和流动性,争取更多的ETF能被纳入互联互通标的,但具体入选结果取决于最终业务标准和业务规则。
此外,还有人士认为,未来很多内地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更多地尝试根据国际投资者的特定需求来规划涉及ETF产品,原本国际化业务做得比较好,或者有海外股东资源支持,甚至一些直接由外资控股的基金管理人,将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一位基金经理表示,对国内ETF发行商而言,互联互通是ETF走出去的一步,国内ETF跟股票一样,将成为北向投资者的选择。基金公司要面临如何针对海外投资者需求作ETF的针对性营销。
也有人士认为,香港那边的产品也很难威胁到内地的港股ETF,内地ETF产品申赎机制相当先进和特别,可以做的策略非常丰富,不是一个单纯交易功能可以比拟的。
“ETF互联互通规则与沪深港通一致,目前内地投资者参与港股ETF投资需要50万的资金门槛,对于一些资金量较低的投资者还是只能投资内地上市的港股ETF,且部分内地上市的港股ETF在规模及流动性方面也并不弱于香港上市的ETF,因此港股市场的ETF也很难完全取代内地上市的港股ETF。”一位基金经理也持类似的观点。
一位业内人士称,ETF互联互通对于基金公司而言,扩大用户群体的同时,竞争也在加大。对一些已经设立了香港子公司的头部基金公司,可以利用它过往在两地市场积累的跨境优势,灵活布局。
“根据目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ETF互联互通暂时只能在二级市场买卖,不能参与ETF的申购赎回,从这一交易机制安排上看,并不会涉及到基金公司大量的系统准备工作。基金公司未来的工作重心将会放在相关品牌推广以及与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上。”一位基金公司人士称。
关于“ETF互联互通”的8问8答
问题一:ETF何时会纳入沪股通及深股通?
答:待取得监管批准后,合资格的上交所上市ETF及深交所上市ETF将成为沪股通及深股通的合资格证券,正式推出日期将稍后公布。有关最新进展的资料将在沪深交易所及香港交易所网站公布。
问题二:是否所有投资者都可参与沪港通及深港通下的 ETF 交易?
答:香港交易所表示,ETF 纳入沪股通及深股通后,所有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包括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均可买卖沪股通下的合资格上交所上市ETF交易及深股通下的合资格深交所上市 ETF。 而根据沪深港通机制交易规则,个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资产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问题三:是否所有上交所上市ETF及深交所上市ETF都可以通过沪港通及深港通买卖?
答:ETF纳入沪股通及深股通后,定期调整考察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上交所上市 ETF及深交所上市ETF将纳入为合资格ETF︰
1. 有关ETF须以人民币计价,且最近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2. 有关ETF须已上市不少于六个月;
3. 跟踪的标的指数发布时间满一年;
4. 跟踪的标的指数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权重佔比不低于90%,且沪股通股 票和深股通股票权重佔比不低于 80%;
5. 跟踪的标的指数或者其编制方案须符合以下任何一组条件:
(a)适用于宽基股票指数:单一成份股权重不超过30%。
(b)适用于非宽基股票指数:成份股数量不低于30只;
单一成份证券权重不超过 15%且前五大成份证券权重合计佔比不超过60%;
权重佔比合计90%以上的成份股最近一年日均成交金额位于其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前80%。
问题四:上交所上市 ETF及深交所上市 ETF能否成为只供卖出的证券?
答:未来待ETF互联互通开通后,定期调整考察时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其将指定为只供卖出的证券并被暂停买入:
1.有关ETF最近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低于人民币10亿元;
2. 跟踪的标的指数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权重佔比低于85%,或者沪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权重佔比低于70%;
3. 跟踪的标的指数及其编制方案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a) 适用于宽基股票指数:单一成份股权重超过30%。
(b) 适用于非宽基股票指数:成份股数量低于30只;单一成份证券权重超过15%,或前五大成份证券权重合计佔比超过60%;或最近一年日均成交金额位于其所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前 80%的成份股,其权重佔比合计低于90%。
问题五:如何查询ETF是否纳入沪股通及深股通?
答:待两地ETF互联互通推出之后,合格ETF名单将在沪深交易所及港交所网站公布,之后将每六个月定期考察合格ETF名单。
问题六:目前内地市场规模较大的ETF有哪些?
答:据Wind数据统计,目前A股市场上市的股票ETF规模合计超过8400亿元,其中,规模超过400亿的股票ETF仅华夏上证50ETF及华泰柏瑞沪深300ETF两只,除此之外,还有包括南方中证500ETF、国泰证券ETF、华夏科创50ETF、华夏300ETF基金、华宝券商ETF等19只ETF规模超过百亿。
业内人士预计,目前场内最大的沪深300ETF——华泰柏瑞沪深300ETF以及最大的华夏上证50ETF等重要宽基ETF将受益于此次ETF互联互通机制开通。
问题七:内地投资者可以购买香港上市的杠杆ETF及反向ETF吗?
答:根据目前的征求意见稿规定,ETF互联互通不含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
问题八:内地市场的货币ETF及跨境ETF是否在互联互通机制之中?
答:根据目前的征求意见稿规定,ETF的成分标的需在沪深港通之中,因此,ETF互联互通并不包括货币ETF及跨境ETF。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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