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费用减免对象

更新时间:2022-06-06 19:44:35作者:未知

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费用减免对象

  重庆高新区集中隔离费用减免对象

  (一)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高新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1.拥有重庆高新区直管园所辖3街7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曾家镇、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户籍的人员;

  2.在高新区直管园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3.在高新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

  4.医生、学生(在高新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5.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高新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6.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二)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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