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50万!支持对象为镇雄农村创业人员!

更新时间:2023-01-20 19:53:23作者:智慧百科

最高补贴50万!支持对象为镇雄农村创业人员!

关于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

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镇雄县子项目

2023年对初创企业投资支持的公告

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镇雄县子项目,计划在全县农村地区为青年企业家和女性企业家提供创业启动投资支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支持标准

(一)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在镇雄县农村地区注册(在县城注册的企业不符合资格)且稳定运行的初创农业企业或农业相关企业(如农业旅游、农业私营电子商务商店和服务、农业机械服务等),企业法人须为青年(18-45岁)或妇女,若有多个股东,须所有股东均为青年或妇女,最多接受不超过三个股东(包括法人)。申报的经营主体成立时间截至2023年2月10日不超过两年。

(二)支持标准

以可接受的商业计划为基础,由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作为赠款。商业计划中,企业需承担最低50%的投资成本(其中,企业或创业者自有资金不低于10%,剩余资金可来自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渠道),企业承担资金须在商业计划书获得批准前筹措到位。

二、报名材料及申报程序

(一)报名材料

1.Y2RDP对初创企业投资支持预注册表;

2.企业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若有);

3.企业与吸纳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若有);

4.近一年内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若有);

5.近一年内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若有);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申报程序

1.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由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如实向企业孵化服务中心提交预注册资料,进行预报名;

2.由企业孵化服务中心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参加企业服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创业培训和考核,通过考核的企业将报县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办审核;

3.审核通过的企业将被通知编制商业计划书;

4.县项目办组织商业计划书评审并公示结果;

5.获得支持并实施商业计划。

三、相关要求

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发送至中心邮箱zxntfhzx@163.com,原件留存待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8时,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以上带动就业人数不含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同一法人代表名下有多家企业的,只能支持一次。创业支持资金可用于设备购置、通信网络、开展培训、管理及经营能力提升、业务拓展、提升质量、扩大生产等费用;长期性开支(如人员工资、水电、房租等)不予支持。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1.县企业孵化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0-3855799

联系人:李政,手机13629623260

余泽艳,手机13529284595

联系地址: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易迁后续扶持泥噜坪产业园区研发中心4楼。

2.县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办

联系人:刘孝文,手机15398342705

3.杉树乡项目办

联系人:周斌,手机15758063679

4.碗厂镇项目办

联系人:苏飞,手机18869439059

5.牛场镇项目办

联系人:杨金华,手机13628701987

附件:

1.Y2RDP对初创企业投资支持预注册表

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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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镇雄县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办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项目活动的公告

2023年镇雄县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拟在全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金来源: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

2.投资标准:不超30万元/社。

3.资金使用方式:以结果为导向的先建后补(认证通过后按开展项目活动的相关资料进行提款报账)。

4.完成时限:2023年5月1日前。

欢迎有意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该项目活动,感兴趣的合作社请提前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预登记,预登记于2023年2月8日前结束,并请已登记的合作社于2023年2月28日前向镇雄县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办公室提交感兴趣函和《XX合作社标准化建设计划书》(参见附件)。计划书经县项目办组织评审通过后的合作社即为202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的扶持对象,合作社依据经评审通过的计划书开展相关项目活动。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1.县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办

联系人:申开烨,手机15012350258

2.杉树乡项目办

联系人:周斌,手机15758063679

3.碗厂镇项目办

联系人:苏飞,手机18869439059

4.牛场镇项目办

联系人:杨金华,手机13628701987

附件:

1.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计划书(参考模板)

2.非合作社农业经营企业资格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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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镇雄县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办

关于2023年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征集的公告

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镇雄县子项目,2023年计划安排项目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实施商业计划书扶持活动,支持本县农民合作社或非合作社农业经营企业修建竹林营林生产管护道、扩大生产、提升技术、拓展电商渠道、品牌建设、市场宣传、建设农产品专营店等,以带动就业、促进农户增收。实施期限1年,即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按照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有关要求,现欢迎符合资格准入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合作社农业经营企业于2023年2月5日前向镇雄县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办递交商业计划感兴趣函(一式十份,合作社法人签字,加盖合作社或企业公章),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准入标准、商业计划感兴趣函格式等详见附件。

镇雄县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办将组织专家对农民合作社、非合作社农业经营企业递交的商业计划感兴趣函进行评审,综合评分得70分以上(含70分)的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将进入商业计划竞争性短名单,并按要求编制详细的商业计划书;综合得分低于70分的商业计划感兴趣函将退还递交人,且不得修改后再行递交。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1.县企业孵化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0-3855799

联系人:李政,手机13629623260

2.县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办

联系人:刘孝文,手机15398342705

3.杉树乡项目办

联系人:周斌,手机15758063679

4.碗厂镇项目办

联系人:苏飞,手机18869439059

5.牛场镇项目办

联系人:杨金华,手机13628701987

附件:1.商业计划感兴趣函格式

2.非合作社农业经营企业资格准入标准

3.农民合作社资格准入标准

4.补助资金额度标准

5.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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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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