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亲属关系公证只带复印件可以吗?

更新时间:2022-03-22 21:45:10作者:未知

青海西宁亲属关系公证只带复印件可以吗?

  青海西宁亲属关系公证只带复印件可以吗?

  不可以。必须带齐相关材料的原件才能办理。

  青海西宁亲属关系公证办理材料:

  1、申请人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关系人材料:身份证、户口本。

  ①关系人移居国外并加入外国国籍,提供关系人国外身份证及护照的影印件;

  ②关系人常居国外尚未加入外国国籍,但国内身份证、户口簿已注销,需提供关系人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护照影印件和国外拘留证明;

  ③关系人已死亡的,需提供关系人的死亡证明。

  3、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特殊:发往澳大利亚使用的父母亲申请与子女的亲属关系公证,需提供父母亲有且仅有几个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4、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本文标签: 关系人  亲属关系  原件  户籍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