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3消费节e网喜乐购“桂品惠”促销活动细则

更新时间:2022-06-10 17:20:47作者:未知

广西33消费节e网喜乐购“桂品惠”促销活动细则

  广西33消费节e网喜乐购“桂品惠”促销活动细则

  01、活动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于2022年6月起举办广西33消费节e网喜乐购—“桂品惠”促销活动,通过在桂品会平台发放消费券,聚焦广西优质农特产品,充分发挥电商赋能助农销售的作用,提升人民生活满足感、幸福感。

  02、使用范围

  桂品会平台全场通用(线下消费除外)。即可进入。

  

  03、参与对象

  桂品会平台用户。

  04、领取时间

  6月17日起至7月,每周五12:00点发放,共四轮。(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05、领取规则

  活动期间内,每个用户ID每天限领取消费券共3张,分别为:满100元减20元,满60减10元,满30元减5元消费券各一张。

  06、使用期限

  每轮消费券有效期24小时。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消费券过期不补发,不可转赠送或兑换现金。

  07、使用规则

  1、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在桂品会线上商城内参加消费券活动的商户使用。

  2、消费券可与商户优惠活动、金融机构满减活动叠加使用。

  3、消费者在商户打折优惠后,在平台支付即可自动识别相应金额消费券进行核销。

  4、每笔消费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5、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循环发放。

  6、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

  7、不可售卖,不可充值,不可购买购物卡。

  8、消费券核销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则视为消费者放弃使用消费券,退款金额扣除消费券金额后退回至消费者原付款银行卡,该消费券视为已使用。

  9、活动过程中,凡以不正当手段(作弊、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等)参与领券的用户,在法律范围内桂品会平台有权终止其参与活动,并取消其领券资格((如券已发放,桂品会平台有权追回)。

  客服电话:0771-589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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