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韩国使领馆调整赴华签证办理要求

更新时间:2023-01-10 19:08:18作者:智慧百科

中国驻韩国使领馆调整赴华签证办理要求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微信公众号1月10日发布《中国签证申办须知》。

一、自2023年1月10日起,中国驻韩国使领馆调整赴华签证办理要求。更新后的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1、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https://bio.visaforchina.org/SEL4_ZH/),打印出确认页及表格,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

2、在线预约递交申请时间,打印出签证预约确认表。

3、按预约时间本人亲自到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

*以下人员可免采指纹:

①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②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③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同一使领馆获发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④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4、签证材料

①在线填写的申请表;

②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③有效韩国外国人登录证、韩国签证原件或入境确认小条(ENTRY CONFIRMATION)(适用在韩第三国公民);

④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⑤各类签证材料


⑥申请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二、以上签证均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具体流程、办证要求、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可径询签证中心。

南山广场大厦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首尔市中区退溪路173号南山广场3层(原极东大厦)

电话:02-750-9600;传真:02-750-9696;

电子邮箱:namsansquarecenter@visaforchina.org

三、外交、公务类签证请径向中国驻韩使领馆咨询递交。

本文标签: 签证  护照  韩国  使领馆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