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健委发布健康提醒(2022年12月15日发布)

更新时间:2022-12-15 18:01:17作者:智慧百科

厦门市卫健委发布健康提醒(2022年12月15日发布)

  厦门市卫健委发布最新健康提醒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疫情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每个人的理解、包容、参与和行动。为了保护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始终与您同心、同向、同行!也定将驱散阴霾,迎来美丽鹭岛最美春天。为此,市卫健委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注重个人防护

  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三件套;坚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五还要。

  二、保持健康生活

  理性看待当前疫情形势,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保持沟通和学习,不焦虑、不大意、不恐慌、不麻木、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健康饮食,戒烟限酒,做好每日健康监测。

  三、疫苗应接尽接

  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感染新冠后发生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的风险较高,因此无接种禁忌症的老年人,尤其是80岁以上的应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并完成加强针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四科学合理用药

  目前,感染新冠后无症状或轻症居多,可选择居家隔离治疗,无症状感染者不需用药,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对症用药,不必囤药,不滥用药。

  五、严格居家治疗

  1.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期间不外出,谢绝一切探访;

  2.居家治疗人员居家期间在家中公共区域应规范佩戴N95口罩,同住人与阳性感染者接触时需做好个人防护;

  3.卫生间、厨房均需每天清理消毒;清理垃圾时按规范要求处置并对其外表面和封口处消毒后,将垃圾放至社区指定位置;

  居家治疗期间如需健康咨询、就医指导等服务请拨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小时咨询电话;需心理咨询,寻求专业帮助,请拨打防控新冠肺炎心理热线0592-5395159

  让我们一起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

本文标签: 健康  口罩  厦门市  疫苗  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