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邕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更新时间:2022-06-13 18:14:32作者:未知

2022年南宁邕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服务地段划分更科学、合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前)前完成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中小学招生服务地段划分的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工作,根据《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的规定,现将《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小学招生服务地段划分(征求意见稿)》、《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招生服务地段划分(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限缩短为15日,具体时间是2022年6月8日-6月22日。敬请广大群众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内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同时请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提交意见的合法渠道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其中一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实名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宁市邕宁区和美巷15号邕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203室,邮编:530299,并在信封上注明《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请注明信函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ynqjyjjjg@163.com。邮件注明《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小学招生服务地段划分(征求意见稿)》、《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招生服务地段划分(征求意见稿)》意见,请注明信函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邕宁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1—4724851。

  征求意见稿节段:

  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办法

  (一)招生对象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下同)

  2.父母双方在邕宁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详细信息: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文标签: 南宁市  征求意见  地段  意见  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