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IPO过会背后,与海康威视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仍待解

更新时间:2022-06-14 14:30:15作者:佚名

萤石网络IPO过会背后,与海康威视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仍待解

(文/解红娟 编辑/马媛媛)和业内众多二度提交招股书的家居品牌不一样,由于背靠“安防茅”海康威视、自带科技属性,萤石网络科创板上市之旅颇为顺利。

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发布审议结果,认为萤石网络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成为今年过会的第180家企业。

招股书显示,萤石网络本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37.39亿元,其中,22.09亿元用于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8.01亿元用于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3.91亿元用于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3.38亿元用于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

另值得一提的是,萤石网络科创板首发过会后不久,海康威视再度启动分拆计划,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康机器人至创业板上市。

独立性存疑

背靠大树好乘凉。

萤石网络母公司海康威视在业内有“安防茅”的美称,是以视频为核心的智能物联网解决方案和大数据服务的提供商,集视频监控系统的各类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系统于一体,主要面向政府和大中型企业。

萤石网络原是海康威视的互联网业务中心,2015年3月海康威视出资100万成立萤石有限,正式开始公司化运营。随后,萤石网络站在海康威视在监控设备的基础上,推出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猫眼、智能门锁等智能家居产品。

2018年至2021年,萤石网络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5.29亿元、23.64亿元、30.79亿元、42.38亿元,后三年同比增长54%、37.6%、37.6%;实现净利润1.32亿元、2.11亿元、3.26亿元、4.51亿元,后三年同比增长59.8%、54.5%、38%。

事实上,萤石网络的业绩增长和海康威视分不开关系。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萤石网络向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采购材料、商品的金额分别为9.6亿元、18.32亿元、3.47亿元和2.62亿元,占各期采购物料总额比例分别为100%、99.57%、17.34%和9.34%。

也就是说,萤石网络在2018年、2019年完全依赖海康威视采购材料,而之所以在2020年出现大幅减少,是因为萤石网络在2019年底建立自主采购及生产体系后,开始向相关供应商独立采购。

关联采购交易减少后,萤石网络与海康威视的重合供应商猛增。数据显示,2020年和2021年,萤石网络向与海康威视重合的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6.97亿元和24.55亿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81.88%和84.14%。

同期,若不考虑向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的采购,萤石网络向与海康威视重合的供应商采购金额则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93.95%和87.19%。

如此看来,萤石网络虽未直接通过海康威视采购原料,但依旧还是用了海康威视的“供应商名单”,是否具备采购生产独立性能力还有待观察。

依赖海康威视“进货”的萤石网络,还将海康威视看作主要“带货”渠道之一。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萤石网络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金额分别为2.15亿元、5.24亿元和5.2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10%、17.03%和12.44%。

更有意思的是,截止目前,萤石网络仍在使用海康威视生产管理系统、研发项目管理系统、财务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办公系统等,且表明已与海康威视签署了《系统授权使用协议》,明确约定授权使用信息系统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继续使用。

近半销售额来自重合经销商

在萤石网络的上市问询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几乎是出现频率最高的两个问题,其中,“萤石网络与海康威视存在重合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与海康威视、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首当其冲。

虽然萤石网络与海康威视的最终用户有根本区别,但自从2021年10月电科集团将鸿雁电器52.77%股权转至中电海康后,分拆萤石网络上市的海康威视就又新增了智能家居业务。

观察者网了解到,鸿雁电器主要从事电工电器业务,并以此为基础拓展了以智能面板为核心的智能家居业务。

也就是说,在中小企业事业群的行业专用视频设备在商住两用、小型店铺、家庭农场等智慧生活场景中,海康威视与萤石网络的智能家居摄像机产品存在同业竞争风险。

对此,海康威视出具了专项承诺,表示将配合萤石网络逐步限制中小企业事业群的行业专用视频设备直接接入萤石物联云平台,将持续控制相关设备中直接接入萤石物联云平台的产品规模,避免对萤石网络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目前海康威视和萤石网络重合客户比例较大。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萤石网络销售予同海康威视存在重合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9.51亿元、12.82亿元和19.45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23%、41.64%、45.91%。

值得一提的是,萤石网络产品销售模式与智能家居摄像机等产品的销售模式基本一致,实现销售的渠道包括线上销售及线下销售渠道,目前以线下经销商模式为主。

也就是说,萤石网络有近一半的销售额来自与海康威视重合的经销商渠道。

对于重合金额的上升,萤石网络表示主要是因为销售予电信运营商及大型境外区域经销商等客户的金额快速增加所致。

若不考虑向电信运营商及大型境外区域经销商的销售,2019年至2021年,萤石网络向重合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8.97亿元、10.15亿元和11.21亿元,虽然重合金额仍保持上升趋势,但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确实有所下滑。

“同时,本公司与海康威视重合客户的数量也显著下降。”萤石网络表示,重合客户数量也从2019年的965名下降至2021年的692名,在不考虑B2C客户情况下,占本公司全部客户数量的比例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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