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失业补助金申领须知

更新时间:2022-06-15 00:01:03作者:未知

2022厦门失业补助金申领须知

  2022厦门失业补助金申领须知

  一、申请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规定参照本市户籍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每月1000元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相关告知:自2020年阶段性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实施以来,失业补助金最长可申领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最长可申领2个月,超过最长申领月数的不再给予受理,未超过申领月数的按现行待遇标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生育补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临时生活补助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以及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未领取的月份及金额可保留,领金期限内再次登记失业时,失业人员可以按原渠道申请继续按月领取剩余的月数及金额(补助标准不再重新计算)。临时生活补助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二、办理方式

  1、自助办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m.gov.cn,进入个人网厅-失业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厦门人社个人微信公众号、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上自助办理。

  2、按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所属(灵活就业人员按户口所属)由市或区社保中心受理。

  三、申请材料

  线下申请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银行卡;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依据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援企业稳就业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2〕134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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