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行业范围增至22个

更新时间:2022-06-17 19:02:59作者:佚名

广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行业范围增至22个

广西近日就扩大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的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作出安排,在已实施阶段性缓缴政策的5个行业基础上,进一步扩展17个行业,范围扩大后享受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困难行业增至22个。


图为螺蛳粉企业正在有序生产。新华社记者林凡诗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原有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行业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政策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对广西区内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根据通知,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调整为2022年4月至12月。缓缴扩围的17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记者林凡诗)

本文标签: 保险费  缓缴  养老  工伤  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