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呼和浩特文旅消费券怎么用?附使用规则

更新时间:2023-02-03 07:41:57作者:智慧百科

2023呼和浩特文旅消费券怎么用?附使用规则

  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文旅消费潜力,营造节日促消费浓厚氛围。由呼和浩特市政府主办,市文旅广电局、市财政局承办,2月2日上午10:00,“欢乐中国年 幸福青城季”呼和浩特市文旅惠民消费券将在云闪付app正式发放。

  2023呼和浩特文旅消费券怎么用?

  “消费券”使用规则

  1.发券内容

  通过“云闪付APP”以优惠满减券形式发放在指定活动商户处受理

  文旅消费券

  券有效期7天

  单次消费满30.1以上,立减30元消费券

  单次消费满100以上,立减50元消费券

  2.使用说明

  1.本券为通用优惠券,用户在指定商户进行使用

  2.消费金额达到消费券设定的金额要求,即可实时减去消费券面值,支付余款即可。

  3.用户每单笔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领取后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也不能兑换现金。

  4.使用消费券后,发生全额退款时,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部分,且该消费券自动失效。

  3.其他说明

  消费券发放时间如有变动,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消费券仅限指定商户正常营业时间内使用惠民消费券与商家优惠措施叠加享受。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提现、不可转赠不可售卖。每笔消费仅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使用消费券后,发生全额退款时,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部分,且该消费券自动失效。消费券需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作废,不予补偿。当期活动未消费的消费券自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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