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2022年35号)

更新时间:2022-06-20 13:11:42作者:佚名

赤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2022年35号)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35号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本轮疫情自6月13日以来已连续7天社会面无新增病例。虽然生产生活秩序在有序恢复,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巨大,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市民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依然存在。为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和拓展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行管理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旗县(市、区,下同),确需出行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返赤前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嘎查)、单位报告;抵赤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严格来返赤人员管控

  (一)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24小时扫描“落地登记码”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赤后在第一防疫检查点或“一场两站”进行落地核酸检测,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 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二)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人员,须于返赤24小时前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报备,“手递手”交接,全程闭环管控,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从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或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来(返)赤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第1、2、3、5、7天和居家隔离第3、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须集中隔离。

  (四)从中风险地区所在旗县来(返)赤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须集中隔离。

  (五)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旗县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或通信行程码为绿色带*号),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5天进行核酸检测。

  (六)陆路、航空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非必要不来(返)赤,确需来(返)赤的须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参照高风险地区来(返)赤人员管理。

  (七)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全面取消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在司乘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且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应提前向收发货单位、社区(村嘎查)报备,综合采用护送引导、“车辆动态监控+视频监控”等方式,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已超过48小时的货车司乘人员,采取“核酸+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阴性立即放行,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核酸检测如发现阳性立即实施管控。

  (八)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旗县的高校返赤学生,高校内没有疫情且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学生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所在高校封闭管理证明返赤,从学校到目的地实施“点对点”闭环方式返赤回家。满足以上条件的高校学生,不再集中隔离,到家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当地社区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确需集中隔离的,免收集中隔离和转运费用。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严控各类线下会议、培训、展销等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缩小规模、控制人数,50人以上活动要提前向属地指挥部报备,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

  四、严格重点场所管理

  (一)公路防疫检查点、“一场两站”和公路沿线服务场所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扫描“落地码”等防控措施,做好“落地”核酸检测工作。

  (二)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文化娱乐、餐饮机构、宾馆酒店、乡村民宿等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限量、错峰、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组织有序排队,及时疏导人员,防止扎堆聚集。其中,酒吧、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网吧、KTV、健身房、室内游泳馆、洗浴中心、棋牌室等场所接纳人员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

  (三)各类景区、景点、公园、广场要落实限量、预约等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时段,做好无接触购票,实行错峰出行、错峰游览,严防人员聚集。

  (四)卫生院、诊所不得常规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具有前述症状的患者时,要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尽快通过120救护车闭环转诊至发热门诊。对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五)药店要逐人做好“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的销售登记,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发热门诊。

  (六)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监所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五、加强个人防护和监测预警

  (一)广大群众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健康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落实测温、扫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二)及时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非必要不购买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商品。确需购买的,要主动配合落实“集中投递”“静置区管理”等防控措施,并在接收快递时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手套和口罩。

  (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仍然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免疫接种。

  (五)各类风险职业人群要严格按照市指挥部规定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院前急救机构、海关、快递、直接接触境外入赤货物等7类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实行有奖举报,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进行举报,核实后将给予相应奖励(详见《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人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市内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2022年6月19日

本文标签: 核酸  防控  人员  疫情  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