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

更新时间:2022-06-25 14:16:38作者:未知

证监会: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

证监会6月24日消息,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证监会制定发布《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明确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沪深港通标的相关安排,以及沪深股通标的证券交易行为相关规范条款。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组织上交所、深交所、中国结算等稳步做好ETF纳入互联互通各项准备工作,正式启动时间将另行公布。

明确业务实施细则相关安排

《公告》明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拓展至ETF,相关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投资者识别码安排,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要求,以及业务实施细则相关安排。

沪深交易所修订并发布的沪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明确,将满足条件的沪深交易所与联交所股票ETF纳入深港通标的范围。一方面,沪深交易所ETF过去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人民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为主;联交所ETF过去六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元港币,且其成份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不得属于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另一方面,纳入标的的ETF须同时满足上市满六个月、其标的指数发布满一年等要求。原则上标的ETF将每半年调整一次。沪深股通ETF和港股通ETF的首次纳入考察截止日为4月29日。

同时,内地投资者返程参与沪深股通交易行为得到规范。沪深交易所规定,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为给予香港经纪商等联交所参与者充分的准备时间,相关规定自7月25日起施行,并对已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的内地投资者设置一年的过渡期安排。

此外,为使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港股通ETF的相关风险,沪深交易所联合中国结算共同修订了《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增加了港股通ETF的风险提示条款。

ETF有望成为主流交易工具

自互联互通机制开通以来,外资通过沪深股通交投活跃,资金主要流向对相关行业流动性和业绩表现影响较大。

Wind数据显示,沪深港通开通以来,北向资金保持净流入。截至6月24日,近6月北向资金累计净买入金额为762.37亿元。自开通以来,北向资金累计净买入金额达16961.46亿元。

根据此前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的联合公告,投资者通过互联互通投资ETF,仅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不允许申购赎回。ETF投资额度与股票投资额度一并统计及管理。

国泰君安金融工程团队预计,从长期看,互联互通机制落地,ETF市场进一步扩容后,随着海外成熟投资者的引入,ETF有望逐步成为主流交易工具,成交活跃度将逐步向发达市场靠拢。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互联互通标的扩容又一标志性事件,不仅有利于丰富交易产品种类、为外资投资中国资本市场提供更多便利,而且对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相互融合,以及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有着重要意义。

国泰君安分析师孙雨表示,随着互联互通ETF放开,香港市场或海外市场投资者可通过互联互通ETF配置内地优势赛道的稀缺资产。沪深市场投资者也可通过互联互通ETF配置海外资产,丰富资产配置品种,提高资产配置的多元化水平。因此,相关ETF产品流动性有望大幅改善,促进ETF产品配置功能提升,优化A股市场ETF投资者结构。同时,有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华夏基金表示,投资者以人民币作为交收货币,可增加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用途,形成人民币资金在沪深港之间有序流动的良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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