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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3 21:00:01作者:未知
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报名事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为做好我区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精神和《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发〔2021〕184号)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安排在9月22日9:00至27日17:00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照相等报名手续。
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考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费用按院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对象
凡拟在我区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牧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家政从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按规定网上报名。已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考生,无需再次网上报名,可直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高职扩招网上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已被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高职扩招。
三、报名条件
继续执行《关于做好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20〕20号)规定的报名条件。
非我区户籍考生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须在我区范围内从业并达到如下条件:在从业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以及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不得报名的几类人员均不得参加本次高职扩招报名。
在岗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就读全日制高职高专的书面证明,证明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地点
考生可在户籍地、就读地或务工地所属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完成报名。
五、报名方式
我区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办法>的通知》(内招考办〔2020〕22号)规定完成网上预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流程。
(一)参加本次报名的考生考试类型须选择“高职扩招专项”,考生特征须选择相应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一年以内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退役一年以内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退役一年以上非自主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农牧民工、高素质农牧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和其他。考生须选择与本人身份相符的考生特征之一,同时具备退役军人和其他考生特征的应选择退役军人,不具备退役军人但同时具备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和其他考生特征的,应选择其他考生特征。各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进行现场确认时要审核考生选择的考生特征是否与本人实际相符。相关考生特征人员应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下: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役证,同时持属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高职扩招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证明材料,材料须说明退役时间及是否自主就业等。
2.下岗失业人员须持有就业创业证,并且进行过下岗失业登记。
3.农牧民工须本人户籍在农村(牧区),有工资性收入的劳动者。(报名时需持工资流水等工资性收入证明)。
4.高素质农牧民(新型职业农民)须出具本人下列证书之一:培训证书、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职毕业证书。
5.在岗学前教育教师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园长签字并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幼儿园专任教师证明和教师资格证。
6.基层农技人员须持有旗县级农牧部门开具的基层农技人员证明。
7.企业员工须出具单位证明。
8.灵活就业人员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生要如实填报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考生特征,其中各类在岗人员报考时不得谎称无工作单位。考生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并将严肃查处。
(三)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核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并与教育、人社、农牧等部门确认考生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考生提交的材料由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备查,不再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四)各考生特征中所涉及的年限计算一律按2021年12月31日起倒推计算,即满一年要从2020年12月31日算起,满两年要从2019年12月31日算起。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同联动,继续实行高职扩招集中调度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牧、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开展报名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各类群体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二)各地各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系统梳理高职扩招两年来的工作做法,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加强对退役军人等群体的统计标识,加大对中介机构违规组织生源报考的打击力度,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审核要求。未经批准,各高校特别是民办高职院校,不得擅自在区外开展高职扩招工作,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报名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各地各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准确解读今年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各项考试招生及有关政策。
(四)各地要根据本地工作安排等实际,统筹做好报名考生的体检等工作。
(五)各地各校要继续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考试组织工作,精心组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报名和招录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