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大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能转吗、怎么转?

更新时间:2023-01-30 21:32:27作者:智慧百科

问答|大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能转吗、怎么转?


每日问答

今后会是我们固定的栏目

小敏会从网友们提的问题里

选出典型的、问得多的问题

进行专门解答

关于社保、公积金、落户、补贴、玩乐等

统统都可以问哦

商贷转公积金贷,怎么转啊

目前大连正在

就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

等政策征求意见()

就有粉丝在问:

商贷转公积金贷应怎么转?

今天给大家专门解答下

01

什么是商转公?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已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申请将原商业贷款(以下简称原商贷)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02

商转公有哪些方式?

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类型,借款人可选择下面三种任一方式办理

①先还后贷。经办事处审核同意,借款人自筹资金将原商贷还清并解除抵押后,将用于原商贷抵押的房屋用于转公积金贷款抵押担保,经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顺位抵押。在借款人不结清商业贷款,且抵押权人仍为商业银行的情况下,银行同意增加中心为该房屋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办事处据此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以偿还借款人的原商贷,还清后解除原商贷抵押。

③阶段性担保。借款人申请经中心招标选定的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经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原商贷并解除原商贷抵押后,再设定办事处为该房屋的抵押权人。


图源:摄图网ID500895296

03

商转公要符合什么条件?

1.个人设立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个人账户处于封存、冻结、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连续欠缴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原商贷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还款。

4.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5.新借款人应为转公积金贷款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新借款人与原商贷借款人之一的关系应为本人或配偶。

6.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应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以下统称不动产权证),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7.选择先还后贷方式的,经借款人申请、办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提前偿还原商贷手续。

8.选择顺位抵押方式的,该房屋所属区域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可办理顺位抵押,原商贷银行同意与中心合作,并与中心签相关合作协议。

04

商转公可以贷多少钱?

①符合《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②还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和中心认定的评估价中较低者的60%。

③借款人的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全额偿还原商贷本息的,需自筹资金补足。


图源:摄图网ID401775371

05

商转公在哪办理?

原商贷房屋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的可到中山办事处、西岗办事处、沙河口办事处、甘井子办事处、高新园区办事处办理;

原商贷房屋在其他区市县的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

▶小敏提醒:公积金办事网点、提取指南及网厅办理入口可关注【大连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

接下来再讲讲

这三种方式的具体

办理流程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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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还后贷

(一)受理: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与配偶授权办事处查询征信情况。借款人提交本人及其配偶、抵押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发票(购买商品房的)、房屋买卖契约(或合同)和契税发票(购买存量房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商贷借款合同、还款余额明细表等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提供。

(二)审批:办事处审查材料齐全后,确定转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向借款人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借款人自筹资金还清原商贷后,持已解除抵押的原抵押不动产权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受理办事处办理后续手续。办事处与借款人、抵押人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三)抵押登记:借款人、代理公司持原抵押房屋的相关文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转交办事处保管。

(四)放款:办事处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并核实无误后,委托银行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转账划至借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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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顺位抵押

▼下滑查看

(一)受理: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与配偶授权办事处查询征信情况。借款人提交本人及其配偶、抵押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发票(购买商品房的)、房屋买卖契约(或合同)和契税发票(购买存量房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商贷借款合同、还款余额明细表、银行同意办理顺位抵押说明等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提供。

(二)审批:办事处审查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转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办事处与借款人、抵押人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三)抵押登记:借款人(或代理公司)持抵押房屋的相关文件及商业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顺位抵押说明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转交办事处保管。

(四)放款:办事处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并核实后,委托银行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转账划转至指定的商业银行账户。借款人按照商业银行要求办理提前全部还款手续。

(五)原商贷抵押解除:原商贷还清后,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出具解除抵押相关证明,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办结商业贷款抵押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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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阶段性担保

▼下滑查看

(一)受理: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与配偶授权办事处查询征信情况。借款人提交本人及其配偶、抵押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发票(购买商品房的)、房屋买卖契约(或合同)和契税发票(购买存量房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商贷借款合同、还款余额明细表等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提供。

(二)审批:办事处审查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转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办事处与借款人、抵押人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办事处、担保公司与借款人、抵押人签订《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担保合同》。

(三)放款:办事处委托银行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转账划至借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四)抵押登记:担保公司监督借款人与原商贷银行解除原抵押登记,并为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办妥后,将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交付办事处收执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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