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父亲死在家中,他对遗体不闻不问6天,还出门遛狗!法院判了

更新时间:2022-06-29 19:40:22作者:佚名

重病父亲死在家中,他对遗体不闻不问6天,还出门遛狗!法院判了

昨天下午

在松江法院第一法庭

进行了一场“云审判”

在视频中被远程提审的被告人王某提及去年病逝的父亲,用平静、理智的口吻回忆说:“我小时候跟父亲关系也算亲密的吧。”看到这样的状态,似乎很难与那个冷漠遗弃父亲的儿子联系在一起——令常人难以想象的是,他每天准时遛狗,却无视父亲逐渐病重,直至病死在同一屋檐下,甚至还对父亲的遗体不闻不问足足6天,直到邻居闻到异味报警,父亲的去世才被外界知晓。昨天下午,法官当庭公开宣判,以遗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庭宣判。张愉欣 摄

父子俩极少联系

这个令人唏嘘的案件要从1976年王某出生说起。他是家中独子,大专毕业后踏入房地产行业不久,父亲生了一场大病,经过漫长的休养,性情大变,父子间沟通骤减,此后关系一直不冷不热。有些年,他和母亲同住在市区照顾外祖父母,而父亲则独居在松江的两室一厅老房内,除了逢年过节一家人碰个面,父子俩极少联系。

近年来,王某的生活也遭遇不少变故,与妻子离了婚,将家中两套动迁安置房中的一套变卖用于支付离婚补偿款,剩余款项投资生意失败分文不剩,后来又遭遇了失业,导致他的人生观也逐渐灰暗。2019年,王某的母亲去世,王某曾提议搬去与父亲同住,但父亲的反应很冷淡,没有答应。父子俩之间本已褪色的亲情,因母亲离去再无纽带,彻底“隐形”。

离婚后与老父同住

2021年6月,王某因租赁的房屋到期,又无钱另租,再加上信用卡还有十几万欠款,故再次提出搬去与父亲同住。这次父亲虽没有爽快答应,却也没明确反对,毕竟,74岁的他垂垂老矣,还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病,也需要有人陪伴身边。

然而,王某搬进来后,他们成了一个屋檐下“最熟悉的陌生人”。两人交流甚少,王某只知道父亲常年去地段医院就医配药,对其每日所吃药物名称和剂量一概不知。而且,年老体弱、病痛缠身的父亲每天独自买菜做饭,王某则点外卖或外出就餐,又因生活习惯不同,两人甚至几天都难得打个照面。提起这个儿子,王某父亲在生前也曾对邻居抱怨说,儿子每天中午起床后都要出门遛狗,雷打不动,却对生父不管不问。

父亲生病视而不见

2021年9月下旬,因为两个月前摔了一跤而日渐虚弱的王某父亲已无法独立下床,他前所未有地要求王某搀扶自己如厕。王某意识到父亲的身体状况已进一步恶化,但仍然不为所动,既未带父亲就医,亦未对父亲进行基本的生活照料,仅仅每天过去看一眼、问一句,甚至还拿走了父亲的手机用于自己在超市、网吧进行小额免密消费。渐渐地,王某父亲从最开始能简单回应到只能从喉咙里挤出“嗯”的声音,再到9月23日已完全没有回应,其间一直保持上身勉强横躺在床的状态,直至离开人世。9月23日当天,王某发现父亲死亡,却并不料理后事,而是继续居住在屋内,任由父亲遗体腐烂,直至9月28日邻居闻到异味报警,老人去世的事情方才被人知晓。

其行为构成遗弃罪

当民警接报后向王某询问了解情况时,王某先是谎称自己在父亲死亡前一段时间不在家中,但经公安查阅监控发现王某说法矛盾,有重大作案嫌疑,遂立案侦查。近日,松江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某涉嫌遗弃罪。

昨天,松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对于年老患病且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父亲,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能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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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年初一扬言砍妻 儿子初三将其撞死父系家属均求情

2021年2月14日,大年初三。当天17时许,在河南许昌,辛某甲开车自北向南驶入魏文路东侧人行道,将自己父亲辛某乙撞倒在非机动车道上。随后,他又调转车头,自南向北沿非机动车道再次驾驶车辆辗轧辛某乙,致辛某乙死亡。

此案一审中,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辛某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辛某甲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辛某甲为什么会撞死自己的亲生父亲?据现场法医,尸检过程中曾在死者腰部下发现了一把菜刀。而在事发前天,死者曾因自己外遇,而与妻子,也即辛某甲的母亲发生争吵,扬言要砍她。且在死者兄弟及邻居的口中,死者常喝酒、打牌,与妻子争吵并打架。

二审期间,死者妻子、女儿及其兄弟姐妹均表示谅解辛某甲并请求对其改判,同时,死者的哥哥和弟弟也证实其有错在先。

近日,此案的二审刑事判决书公开,辛某甲被改判为12年,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资料图

父亲外遇又家暴,大年初一扬言要砍妻子,初三被儿子撞死

据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在2021年2月14日这场车祸发生之前,2月12日即大年初一这天,辛某甲母亲周某和父亲辛某乙生气吵架,连家里的电视都被砸了。辛某甲随即和妻子把母亲接到自己家来住,母亲告诉他们,两人吵架是因为辛某乙的外遇。

据母亲周某证言,大概两年前她发现了辛某乙和一个女的相好,她曾与辛某乙生过几次气,而辛某乙还多次殴打她。这年大年初一中午,辛某乙喝醉了酒,把家里东西砸了,还拿着刀说要砍周某。周某遂哭着给儿子打电话,告诉他辛某乙想杀自己。儿子立即把母亲接到家中,母亲向他和儿媳妇讲述了自己与辛某乙间的矛盾。

初二晚上,辛某乙打电话过来,说如果周某敢回家就要拿刀砍她。周某说等初七民政局上班就去办理离婚。

据辛某甲妻子邵某证言,2月14日下午4点多,丈夫辛某甲接到父亲辛某乙的电话,随即准备外出。接着她也接到了辛某乙的电话,说让她带着婆婆一起过去。于是邵某和丈夫一起下楼,准备去见辛某乙。

然而,丈夫上车后就反锁了车门,开车离开。邵某只好步行前往,她打丈夫电话无人接听,就打电话给辛某乙询问见面位置,辛某乙在电话那头生气地说:“咱这一家都别过了!”

而当邵某抵达现场时,见到的一幕便是:自家车子在便道上停着,丈夫辛某甲在路边坐着,辛某乙在便道上躺着,旁边是120救护车。

辛某甲撞倒父亲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向围观的路人借手机报警。

两分钟后,120和交警就抵达,经120医生检查,辛某乙已死亡。

父系家属均为他求情,儿子称初衷是想恐吓父亲

2021年11月17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辛某甲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作出刑事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审。宣判后,被告人辛某甲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在二审期间,辛某乙的妻子、女儿及其兄弟姐妹均表示谅解辛某甲并请求对其改判。

辛某乙的哥哥和弟弟都证实辛某乙脾气暴躁,常常动怒。辛某乙哥哥知晓弟弟和弟媳关系一直不好,也曾打架。辛某乙弟弟亦维护辛某甲,称“侄子平常人不错。希望考虑他的家庭情况,两个孩子都还小,其母亲也一身病。”

辛某乙的邻居也证实辛某乙喜欢喝酒、打牌,常和妻子生气、吵架打架。

辛某甲在庭上供述,父亲辛某乙常动手打母亲,还威胁要砍死她,自己因此确实对父亲十分不满。当时他接到父亲电话,随后驾车前往约定地点。他本想是开车过去吓父亲,却将父亲碰倒,之后调头返回时又轧住父亲。因为没有携带手机,他委托了路人帮忙报警。

法医根据现场勘验痕迹,确定了辛某甲驾驶车辆在现场行驶的轨迹,与其供述的作案过程相印证。此外,法医在尸检过程中,在死者腰部衣服下发现了一把菜刀。

据2021年12月20日签署的二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原判已认定辛某乙存在过错且系家庭矛盾引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辛某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

同时上诉人辛某甲及其辩护人关于“应认定自首、量刑重”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最终辛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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