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起广州入境核酸检测次数调整为6次

更新时间:2022-06-30 16:04:50作者:未知

6月29日起广州入境核酸检测次数调整为6次

  6月29日起广州入境核酸检测次数调整为6次

  入境核酸检测规定:第1、2、3、5、7、10天口咽式核酸各一次,共6次。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九版)》,入境人员中发现的确诊病例(染疫人)、疑似病例(染疫嫌疑人)、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应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其他入境人员全部实施入境后核酸检测并开展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口咽式核酸各一次)+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口咽式核酸);在外市解除7天集中隔离,入穗后,仍需完成后续3天居家健康监测。

  境外来穗,目的地为省内他市或者省外的,解除隔离后如何安排转运?

  1.目的地为广州的入境人员。隔离时间是7天集中隔离(采集“人物环境”样本检测新冠核酸阴性,由防疫工作人员推送信息至目的地,然后由目的地社区接回)+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10天口咽式核酸各一次)。

  2.目的地为广州市以外的入境人员。隔离时间是7天集中隔离(采集“人物环境”样本检测新冠核酸阴性,推送信息至目的地)闭环送到离穗交通场站。到达目的后地执行当地的防控政策。

  3.从其他城市入境并已完成7天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后需要返穗的,建议返穗前联系目的地社区,抵穗后由目的地社区接回。

  *以上内容来源于2022年6月29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更新的《入境返穗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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