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关于有序恢复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6-30 19:18:59作者:佚名

锡林浩特市关于有序恢复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锡林浩特市关于有序恢复场所经营活动的通告

  根据近期疫情形势变化,经锡林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逐步有序恢复各商业场所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场所必须张贴“锡林码”并严格落实“一扫(锡林码)一验(行程码)一测温”要求,查验进店人员行程,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好进店人员登记制度。定期通风消毒,做好每日员工健康监测、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要严格按照“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坚持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底数清楚,不漏一人。

  二、开展促销会、展销会等商业活动须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获批。

  三、集(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电影院、台球厅、KTV、网吧、健身房、宾馆酒店、洗浴、校外培训机构等各类经营性场所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瞬时客流量不得超过总接待能力的75%。

  四、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餐饮单位有序恢复承办婚宴、生日宴、升学宴等各类大型聚餐活动接待。大型餐饮单位承办婚丧嫁娶等各类聚集性用餐的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承接单次集体用餐在5桌(50人)以上的,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宴席当日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每桌间距1.5米以上。

  五、如发现有从中高风险区来(返)我市人员或红黄码人员,各经营性场所应及时对其管控并主动向主管部门和社区报备,积极落实防控措施。

  六、各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各经营性场所的督促检查力度,对达不到防控要求的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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