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腾冲市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07-04 11:01:46作者:未知

7月1日腾冲市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腾冲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7月1日发布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一、入腾管控措施

  (一)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集中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二)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对7日内有发生本土病例但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已发生疫情外溢的,参照中风险区管控;疫情未发生外溢的,参照低风险区管控。涉疫地区划定风险区域后,按划定后的风险区域实行分类管控,管控时间自离开风险区起计算。

  (六)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集中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七)对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八)对出院(舱)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可到指定场所实施7天集中健康监测。

  (九)对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隔离管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十)其他非涉疫地区来(返)腾人员,实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码扫码、验码,检测体温正常后入腾,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序自由流动。

  二、离腾管控政策

  (十一)离腾人员严格按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要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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