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货车限行最新规定(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2-07-05 17:55:07作者:未知

商丘货车限行最新规定(持续更新)

  商丘货车限行最新消息

  柘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城区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2022-02-20)

  为加强柘城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城区限制货车通行,现通告如下:

  1. 限制通行的车辆:

  重中型货车、挂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危险品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2. 限制通行的道路和区域:

  道路:未来大道全段(东起丹阳大道西至富强路)

  学苑路全段(东起丹阳大道西至淮河路交叉口)

  区域:上海路以西、昆仑大道以北、工业大道以东、未来大道以南的闭合区域,并包含上述道路。

  3. 限制通行的时间:

  每天6:00至22:00。

  4. 确需在禁止通行的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5. 本通行自2022年2月20日起施行,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现行政策

  商丘市公安局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限行的通告(2020-1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商丘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在特定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禁行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二、区域禁行范围:全市高速公路和国道;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道路。

  自2020年11月20日起,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重中型营运柴油货车上路行驶查处力度;

  交通运输部门要将车辆信息纳入高速路网收费系统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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