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来(返)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第119号)

更新时间:2022-07-05 22:38:24作者:佚名

关于调整来(返)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第119号)

  关于调整来(返)锡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119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控制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有序流动,现就相关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14天内全域低风险设区市(无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有序流动;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锡后及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方可有序流动。上述人员继续在我市旅居的,应在抵达我市后48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不在同一天)。

  二、对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严格执行“7+7”管控措施,实施7天(自离开上述地区之日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落实“单人单间”、上门核酸、不得出门,第3、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对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严格执行“3+11”管控措施,实施3天(自离开上述地区之日起)居家健康监测、11天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落实“单人单间”、上门核酸、不得出门,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11天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出行规范佩戴口罩,第4、5、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对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锡人员,严格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

  五、所有市外来(返)锡人员须提前通过“入锡申报系统”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报备,抵达后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进入相关场所部位时须主动扫“单位门铃码”或出示“个人门铃码”,并配合进行通行验证,出现红色提示或码色异常的不得入内,按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的,将对健康码赋黄码。

  六、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加大督促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指导;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广大市民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4日

本文标签: 核酸  疫情  措施  健康  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