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11月1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1-01 11:21:30作者:智慧百科

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11月1日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居民朋友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筛查潜在疫情风险,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定于11月1日开展全区范围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西海岸新区辖区范围内所有居民,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外籍人员等。

  (一)正在进行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控措施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由负责管控的单位安排联系采样。

  (二)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说明,并在48小时后就近选择“愿检尽检”采样点免费进行检测。

  二、时间和地点

  (一)采样时间2022年11月1日5:00-11:00各镇街、社区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样时间,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居民朋友以各镇街最新通知为准。

  (二)采样地点各镇街指定采样点,具体请关注各镇街发布的最新信息。

   (三)“愿检尽检”采样点于11:00结束采样。

   三、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出示山东电子健康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在镇街、社区工作人员通知的指定采样点参加核酸检测。单独前往采样、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准备好身份证。3岁以下婴幼儿和儿童由监护人陪同参与核酸检测,没有身份证的请家长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号码生成的条形码。

  (二)根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违反政府核酸检测的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核酸检测,或者扰乱核酸检测工作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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