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要求俱乐部31日前解决欠薪 否则扣除联赛积分

更新时间:2022-07-06 18:33:09作者:未知

足协要求俱乐部31日前解决欠薪 否则扣除联赛积分

7月6日下午,中国足协、中足联筹备组召集中超各俱乐部负责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行职业联赛工作会议。


会上,赛事主办方除推出有关中超联赛拟从第11轮(第2阶段)开始恢复主客场赛制”相关方案外,还明确要求各俱乐部必须严格落实今年4月2日下发的《俱乐部欠薪解决方案及罚则》中相关要求,也就是说欠薪俱乐部须在7月31日前,解决不低于总额30%的欠薪,否则将禁止其在2022赛季第二次转会窗口注册新球员并处罚扣除联赛积分3分。

今年4月2日,中国足协向国内各级职业联赛俱乐部下发了“中国足球协会关于2022赛季中超联赛、中甲联赛、中乙联赛相关工作的通知”,上面明确了《俱乐部欠薪解决方案及罚则》。考虑到各级俱乐部实际面临的运营困难或财务危机,中国足协要求各级俱乐部原则上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解决2021赛季及以前的全部欠薪。并设定了清偿欠薪的3个时间节点,分别为7月31日前、10月31日前,12月31日前。各节点必须完成清偿欠薪的比例分别为总额度的30%、总额度的70%、全部欠薪。在3个节点前,各俱乐部必须向中国足协提交所有教练员、员工、工作人员签字的2021赛季欠薪偿还表。

对应的罚则显示,欠薪俱乐部须在7月31日前无法解决总额30%的欠薪,将被禁止其在2022赛季第二次转会窗口注册新球员并处罚扣除联赛积分3分;未在10月31日前完成偿还不低于2021赛季及之前欠薪总额70%的俱乐部,将被扣除6个联赛积分;未在12月31日前解决全部欠薪的俱乐部将被降级或取消准入资格。

会上,中国足协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各中超俱乐部必须严格执行这一方案。中国足协也将按照方案及罚则内容秉公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