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指南(条件+材料+入口)

更新时间:2023-01-10 11:36:05作者:智慧百科

2023年宁波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指南(条件+材料+入口)

  2023年宁波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指南(条件+材料+入口)

  申报条件

  (1)集中返岗交通补贴。

  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的企业,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的,给予包车费用50%的集中返岗交通补贴(每车乘车员工不少于20人,每车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须经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意。

  (2)自行返岗交通补贴。

  对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自行返岗的非本市户籍参保员工给予自行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从市外省内返岗的每人100元、从华东地区其他省市返岗的每人300元、从华东地区以外返岗的每人500元。参保情况以2022年12月为准。

  申报时间

  2023年2月6日至3月5日

  申报入口

  “甬易办”平台(企业申报即可,无需员工申报)

  申报途径

  (1)集中返岗交通补贴。

  2023年2月6日至3月5日,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向纳税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申报。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甬易办”平台申报的,到纳税所在地乡镇(街道)现场申报。市本级纳税企业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申报。多家企业联合包车的,到其中包车返岗人数最多的一家企业纳税所在地乡镇(街道)申报。申报时提供如下材料:

  ①《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

  ②汽车租赁合同及发票,合同应注明包车企业、车辆数、价格、发车日期、出发到达地等信息;

  ③多家企业联合包车的,须提供企业签字盖章认定的车辆租赁协议或说明;

  ④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企业,须提供《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来甬备案表》和省外劳务输出地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书面函。

  (2)自行返岗交通补贴。

  2023年2月6日至3月5日,由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代员工申报,申报时提供《自行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企业须将员工个人实名车船票、高速通行等原始凭证保存到2023年底备查。

  审核拨付

  乡镇(街道)收到企业申报后,在3月底前对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审核结果及时通过系统告知企业和员工本人。

  审核结束后,乡镇(街道)汇总补贴名册上报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县、市)人社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补贴资金至申报企业银行账户,由企业将补贴资金发至员工个人。

  点击下载

  ①集中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

  ②自行返岗交通补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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