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大连住房公积金政策!正在征求意见→

更新时间:2023-01-28 21:32:17作者:智慧百科

事关大连住房公积金政策!正在征求意见→


重要消息!

根据国家向多子女家庭倾斜的住房政策

大连公积金又有新政将要公布

关于多子女家庭提取公积金

以及一次性销户提取等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哦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1

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一)符合本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下同),职工及配偶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每年的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申请提取时,除正常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外,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子女身份信息、多子女家庭关系等材料。

注:如租金水平明显超出租住区域市场平均水平或租住面积明显超出实际使用需求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网点(线上业务审核机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二)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取消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限制。


图源:摄图网ID500895296

2

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筹资金比例

(一)借款人办理首套房贷款,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20%;90平方米以上的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30%

(二)借款人办理二套房贷款的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房屋价值的30%

(三)借款人办理三套房贷款的不予受理

3

放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条件

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销户提取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意见反馈途径

1、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月6日。

2、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一)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收件人: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01,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二)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互动交流”,选择“意见征集”。

▶推荐服务:更多公积金提取指南及网厅办理入口可关注【大连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

政策问题解答

1

多子女家庭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多子女家庭是指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即多子女中至少一人需未满18周岁)的职工及其配偶。

2

多子女家庭提取及贷款申请材料如何设定?

申请提取的职工及配偶,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其中,租住房屋位于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高新园区的,可向大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办理租住房屋位于其他区市县的,需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办理提取及贷款业务时,除需提供正常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外,还需相应提供子女身份信息、多子女家庭关系等材料。其中,子女身份信息可相应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包含子女身份证号码的证件;多子女家庭关系可相应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等能够明示亲子关系的证件。


图源:摄图网ID401775371

3

贷款首付款比例是否区别贷款房屋类型?

调整后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再区分贷款房屋类型

4

如何认定贷款房屋价值?

商品房贷款、房改房贷款房屋价值为房款总额;存量房贷款、商转公贷款房屋价值为房屋交易价与中心认定的评估价较低值;自建房贷款,房屋价值为中心认定的评估价。

5

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销户提取,申请材料如何设定?

满足封存时间的职工可提出销户申请,如职工账户封存在原单位账户下,需提供户口簿、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材料如职工账户已办理集中封存(托管),需提供户口簿,无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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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大家:

此项规定目前还在征求意见中

如果有意见和建议

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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