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嘴(600663.SH):绿岸公司已委托中环院对相关地块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更新时间:2023-01-13 19:53:34作者:智慧百科

陆家嘴(600663.SH):绿岸公司已委托中环院对相关地块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格隆汇1月13日丨陆家嘴(600663.SH)公布,此前公告披露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绿岸公司”)名下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及10号地块共7块地块存在污染事宜。现将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月12日,绿岸公司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浒墅关镇人民政府(“浒墅关镇政府”)的《通知》,领取了浒墅关镇政府委托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南科所”)出具的南科所详调报告。南科所详调报告显示7个地块存在污染情况如下:

1号、2号、4号、6号地块土壤污染物部分检测指标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类型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部分检测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限值等相关标准;3号地块土壤污染物部分检测指标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类型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的关注污染物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限值等相关标准;5号地块土壤污染物部分检测指标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类型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10号地块土壤污染物部分检测指标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类型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部分检测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限值等相关标准。上述7幅地块均应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进一步实施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活动,编制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分析风险特征及水平,指导地块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

在收到浒墅关镇政府关于领取由其单方委托出具的南科所详调报告的《通知》后,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绿岸公司已共同向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浒墅关镇政府、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及南科所发函,明确表示绿岸公司领取南科所详调报告的行为,不代表对该报告数据和结论的认可,在收到该报告后需经公司内部研究并经第三方权威专业机构论证该报告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后再行回复相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苏钢集团”)于2016年8月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时披露的相关信息:绿岸公司名下苏地2008-G-6号地块的17幅子地块中,非焦化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未受到污染;焦化区域的污染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区和粗苯车间(即4号地块区域),根据修复目标值,最终确定0-18米深度内,污染范围为17542平方米,污染土方量为39604立方米。该等披露信息与公司此次获得的南科所调查结果不符。

为核查绿岸公司地块相关情况,绿岸公司已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环院”)对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及10号地块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相关工作进展。同时,公司正全力以赴开展处置、维权工作,与苏州当地政府及苏钢集团交涉,推动相关责任方承担后续处置责任。相关进展公司将按季度定期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7幅地块土地面积约26.7万平方米,2号地块项目已竣工,其余6幅地块尚未开发。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工程等投入金额约3.7亿元,对应的存货金额为44.9亿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风险事项后续进展,审慎分析评估其对公司的影响,认真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妥善处理此次风险事项,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