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受贿案一审宣判

更新时间:2022-11-24 17:21:04作者:智慧百科

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受贿案一审宣判

(原标题: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2年11月24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彭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彭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彭波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受贿案一审宣判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彭波利用担任中央外宣办网络新闻宣传局副局长、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网络新闻应急事务局局长、国家网信办专职副主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促成诉讼和解、拓展网络业务、网络信息管理、违规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64万余元。

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受贿案一审宣判

庭审现场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彭波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延伸阅读

彭波问题首次披露: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的管理

继(2021年)8月16日一口气处理四个“老虎”后,8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再度发布重磅消息,共有三个“老虎”同日被处理。

他们分别是:

在8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一口气处理了四个“老虎”:

“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的管理”

彭波是今年3月13日被查的。他是2021年全国两会后首个落马的“老虎”,也是今年被打的第七“虎”。


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彭波,男,汉族,1957年3月出生,湖南南县人,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据《解放日报》报道,彭波曾长期在媒体任职,历任中国青年报社国际部编辑、副主任,中华工商时报社副总编辑,中国青年杂志社副总编辑、总编辑、社长、党组书记,中国青年出版(总)社副社长、副总编辑兼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总编辑等职。

2006年5月至2012年8月,彭波任中央外宣办五局副局长、九局局长、十局局长;2012年9月,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5年8月,彭波被免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随后任原中央综治委委员、中央政法委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协调小组组长,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公开资料显示,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综合协调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机构。

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印发,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

在彭波被查之前,2013年12月,时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被查,李东生还是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2014年6月,李东生被开除党籍,他被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

政知君注意到,2016年7月6日至9月5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曾对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专项巡视。

当时的反馈指出,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的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够强,对有的重大敏感事件预判和应对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等。

如今,彭波的问题也首次被官方披露。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彭波“背离党中央关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的决策部署,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的管理,公器私用、靠网吃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此外,他还被指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公款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曾花40亿搞绿化的“种树市长”

牛年第二虎——张新起也在今天被宣布“双开”。

张新起,1956年8月生,山东荣成人,1974年7月参加工作。


资料图

1974年,他在家乡当过知青,后来在烟台一家建筑公司工作;1989年2月由企转政,任烟台市建委副主任,仕途起步。张新起后历任烟台市规划局局长,莱州市市长,烟台市委常委、莱州市委书记等职。

2001年1月异地调任到山东潍坊,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潍坊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等职。

2011年12月,张新起再次异地调任,成为青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转年3月正式就任青岛市长。2017年2月离开青岛,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任副主任。

在青岛工作期间,人称张新起是“种树市长”“种树狂魔”。

这是因为刚到青岛后不久,张新起就提出要大规模植树增绿。2012年2月下旬,青岛市政府专门为此下发通告,确定集中开展大规模的植树增绿活动,“植树增绿”工程还写进了青岛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

2月29日,青岛市召开大干300天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据《东方早报》当年报道,有消息人士称,张新起在会上,要求各区拿出“种树增绿”方案,并提供1至2亿元的财政投入。

当时媒体介绍,该项目于2012年3月启动,投资金额40亿,而2011年青岛地方财政收入为566亿元,工程占青岛财政收入7.2%。

当地市民对此种行为曾提出质疑,张新起还就工作不足进行道歉,并专门调研整改情况。他强调,廉政上不能出问题,避免出现“树长起来、人倒下去”的现象。

另外,青岛“天价虾”事件也发生在张新起任上。

2015年国庆节期间,四川游客肖先生在青岛一家海鲜店吃了一顿海鲜,一只虾竟被要价38元。之后,青岛“天价虾”事件持续引发公众关注。

2015年10月8日,张新起主持召开全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称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城市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尽快使青岛的服务业市场秩序和环境有一个大的提升”。

2021年2月,张新起落马,他也成为继季缃绮之后的山东落马第二虎。三天后,山东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表示,教训十分深刻,省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一定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8月17日的“双开”通报显示,张新起违规收受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大肆从事营利活动;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国企“蛀虫”

最后来看看谢长军。

谢长军,1957年7月出生,吉林永吉人。


资料图

其长期在电力行业工作,曾任龙源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现为国家能源集团)总经理助理等职。

2013年2月,谢长军出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7年底退休。

今年2月8月,谢长军被宣布落马。而就在五天前,“中国新能源电力圆桌”年终座谈会召开,他还作为召集人主持会议并作了发言。

今年7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化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去年以来惩治了尹家绪、谢长军、骆家駹、胡问鸣等靠企吃企、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蛀虫”,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8月17日,其“双开”通报显示,谢长军背弃初心,辜负党和人民给予的荣誉和信任,对抗组织审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搞权色、钱色交易;靠企吃企,大搞权钱交易;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资料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北京青年报 解放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