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公证后能重新公证吗(新的房产继承法需要公证吗)

更新时间:2022-12-22 15:02:31作者:佚名

继承房产公证后能重新公证吗(新的房产继承法需要公证吗)

不能,除非公正程序本身存在可以推翻的理由,否则公证具有很高的效力。
依据相关法规,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申请执行。
但公证不等于产权过户,我国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未变更登记,不受保护。产权变更登记以所有权证为准,在没有办理房产过户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到公证处办理撤销,或者重新办理公证,单方行为无效。
公证有两种情况:
1、遗嘱公证,立遗嘱人有权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撤销原遗嘱,也可以通过将房子转让给其他人的方式是遗嘱的内容失去实际意义
2、赠与公证,在公证后,虽然赠与人不能撤销公证,但如果没有及时更名,赠与人实际上是可以把房产再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受赠与人只能向赠与人索赔,无权向第三人主张房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