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的权利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1-27 21:01:38作者:佚名

可以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的权利是什么

(一)债权。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偿还请求权、由于侵害财产权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物权及物上请求权。如所有物还请求权、土地妨害除去请求权、债务人对第三人财产上存在的担保物权等。
(三)形成权。合同解除权、选择之债的选择权、买回权、抵销权以及对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和变更权。
(四)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
(五)诉讼法上的权利或公法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