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金吗,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更新时间:2022-11-18 15:00:41作者:未知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赔偿金吗,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条,你能够得到以下赔偿(赔偿):
1、经济赔偿金:准则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薪水。工龄不够1年的部分,超出6个月的,予以1个月薪水的赔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薪水的赔偿。
2、如果单位无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11个月的两倍薪水(自2月至12月),因劳动合同法自1月施行。
3、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赔偿金数额的2倍。
4、需要注意的问题:
(1)因你薪水比较高,根据劳动合同法限定,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
(2)如单位提议解除劳动合同,其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如无,其应支付1个月薪水作为替代金,意思是替代其已经提前通知你了。
5、劳动合同法相关法条: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水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未能就变换劳动合同内容达到协议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2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水。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水。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背本法限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限定的经济赔偿准则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能够加我为好友聊,在线法律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