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
2.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语源自罗马法的,亦即非遗嘱继承。适用法定继承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④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