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条件+标准+咨询电话)

更新时间:2022-04-04 18:01:38作者:未知

济南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条件+标准+咨询电话)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办事项目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办理依据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5号)、《关于转发鲁人社[2019]85号文件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济人社办字[2019]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稳岗返还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03号)、《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申请时在缴费状态,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含)以上。

  (二)考取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可以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

  考取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

  (三)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另外:按照鲁人社字〔2020〕189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的政策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业务。

  补贴标准

  技能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 (五级)补贴 1000 元,中级(四级)补贴1500元,高级 (三级)补贴2000元。

  1.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补贴2000元。

  2.专业技术证书分四个级别的,最高级别和高级别补贴2000元,中级别补贴1500元,初级别补贴1000元;

  分三个级别的,高级别补贴2000元、中级别补贴1500元、初级别补贴1000元;

  分两个级别的,高级别补贴2000元、低级别补贴1500元;

  不分级别的补贴2000元。

  申请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证书原件

  办事程序

  1.网上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按照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证书等级、发证日期、社会保障卡号、手机号码、失业保险参保地等信息后提交即可。系统接收后,按职工企业参保所在地推送至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现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但网上申请确有困难的企业职工,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资格证书到就近街道(镇)便民(党群)服务中心现场申请,由工作人员指导其线上申请或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录入,系统接收后,按职工企业参保所在地推送至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3.审核确认: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4.公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资金发放: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支付补贴资金到职工社会保障卡金融区。

  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街道(镇)便民(党群)服务中心。

  2.网上办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

  (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在工作日即时受理,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7133 市中区 82078428

  槐荫区 87957112 天桥区 85943846

  历城区 88066035 长清区 87221872

  章丘区 83213054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28209 钢城区 75873037

  平阴县 87890727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8785763 南山区 88112713

  2021山东关于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新变化

  根据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2020年12月31日下发的《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注意以下新的调整变化:

  一、不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申请。

  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仍然是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需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符合条件的,应在取得证书批准日期 12个月内提交申请。

  三、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四、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五、申请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在缴费状态,且累计缴费时间不少于12个月。

本文标签: 技能  证书  失业保险  级别  职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