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分院疫情期间入院公告(门诊患者+住院患者)

更新时间:2022-04-09 09:34:35作者:佚名

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分院疫情期间入院公告(门诊患者+住院患者)

  一、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分院门诊管理提示

  1.所有进入医院区域的人员,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医院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应当主动、如实告知个人疫情相关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如故意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倡导无陪同就诊。

  老年患者、儿童患者、语言行动无法自理或特殊病情患者,可安排一位家属陪同就诊。

  3.双码查验,体温检测。

  所有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均需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门诊。

  4.提供新冠核酸检测自助服务。

  在门诊外拿出手机进行扫码完成新冠核酸检测自助开单缴费,于核酸采集点完成采样,不需进入医院诊区。

  5.发热患者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

  6.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诊区内严禁餐饮、保持一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

  二、贵州省人民医院南明分院住院管理提示

  1.住院病房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患者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证明方可办理入院,入院后不得离院。

  2.急诊患者未出核酸检测报告前,须收治在病区过渡病房,同时认真做好病区的院感防控工作。

  3.谢绝到院探视。

  4.非必须不陪护。

  特殊情况(如大手术、儿童、产妇、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需陪护的,限定2名以下人员陪护,其余患者限定1名,并固定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5.首次入院陪护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证明办理陪护证,凭证进出病区。

  陪护证需妥善保存,不能转交他人使用。陪护期间,不能离开院区,每7天主动完成1次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后方能继续陪护,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监测及信息登记。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6.新冠核酸检测结果有效性认定。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有效,新冠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有效期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相关要求执行,超过有效期原则上要重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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