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积分入学居住证所在地和参保地不一致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4-09 09:38:52作者:未知

中山积分入学居住证所在地和参保地不一致怎么办?

  中山积分入学居住证所在地和参保地不一致怎么办?

  答:以申请人申请时上个月的参保地为准。

  根据《中山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流动人员可在其工作镇街(上月参保地的所在镇街)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区,为其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含中山市内、外)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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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应向受理窗口提供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含中山《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情况证明(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中山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所属镇区与参保单位所属镇区不一致的,提供相关辅证材料。

本文标签: 中山  积分  参保  社会保险  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