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4-09 15:43:04作者:佚名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第十二条规定,流产、引产可以休假,休假天数规定:
1.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2.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3.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4.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拓展阅读:产前检查扣工资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