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文明养犬倡议书

更新时间:2022-04-09 15:43:46作者:佚名

保定市文明养犬倡议书

  犬是人类的朋友,饲养一只爱犬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趣味。但是,近年来犬吠扰民、犬便污染公共卫生环境、恶犬伤人等问题日益突出,既影响了居民生活,又损害了古城形象。当前,市政府正在开展“三整治五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规范全市养犬行为。请广大市民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保定市市区养犬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文明自律养犬、遛犬,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生活、居住环境。

  我们倡议:

  一、在主城区不饲养禁养犬,每户只养一只犬;

  二、自觉为犬龄满六个月的准养犬办理养犬登记证;

  三、早7时之前、晚8时之后遛犬,不在交通主要干道(双向四车道及其便道)遛犬;

  四、携犬出户佩戴嘴套,并使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束犬链(绳)牵领或身抱,同时携带《养犬登记证》;主动清理犬粪,自觉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不携犬(导盲犬、扶助犬除外)进入国家机关、学校、医院、车站、广场、商场、公园、宾馆、饭店、浴池、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经批准的犬只交易市场除外);

  六、不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需征得驾驶员同意;

  七、需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高峰时间,自觉遵守社区居委会、村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关于犬只乘坐电梯的规定。

  八、不携犬只或者放任犬只在公共水域内洗澡、游泳。

  依法、依规、文明养犬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真诚的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身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保定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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