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2-04-11 09:23:05作者:佚名

中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成本由政府、家长共同分担,学校免费提供必要场所和设施设备。由本校教师供给的基本托管、素质拓展服务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时2.5元。

  (二)下午校内课后素质拓展服务引入非学科类第三方机构开展科普、体育、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兴趣小组及体育运动队和艺术团训练的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本市青少年宫同项课程收费标准,并由学校所属教育部门、学校、学生家长和第三方协商制定。如开展的课程在本市青少年宫课程以外的,其收费标准由学校所属教育部门、学校、学生家长和第三方协商制定。

  (三)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可按学期预收,计费以月为计费单位,每月按实际教学天数计算,每天的下午校内课后服务计费学时最多不得超过2学时。学生因请假、转学等原因当月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时,在学期末按未参加的实际学时据实退还所缴费用。

  (四)素质拓展服务涉及的教材、器具等,由家长按需自愿选购,不得强制代购。

  (五)学校开展下午校内课后服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按服务性收费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的素质拓展,学校及第三方机构课后服务涉及的教材、器具等收费按代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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