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子女报读中山公办学校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22-04-12 08:20:51作者:未知

台湾居民子女报读中山公办学校所需材料

  台湾居民子女报读中山公办学校所需材料

  申请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台湾居民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镇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①《中山市台湾学生入学申请登记表》原件;

  ②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③台湾居民子女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④法定监护人和台湾居民子女的户籍本复印件;

  ⑤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房产证件(用途为“住宅”或“商住”)复印件;如果没有房产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参保证明原件(或在中山市就业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⑥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查询个人信息)。

本文标签: 台湾  复印件  原件  监护人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