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佛山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录取流程

更新时间:2022-04-20 16:41:11作者:未知

2022佛山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录取流程

  2022年佛山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录取流程:

  ●公办初中学位:区沧江中学安排在提前批次按志愿录取,其它公办初中学位按照镇街优先,全区统筹的原则,合理调配全区初中学位;

  ●公办小学学位:区沧中附小安排在提前批次按志愿录取,其它公办小学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各镇(街道)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1.公办初中招生流程。

  公办初中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录取顺序分为提前批次及普通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直升生及沧中普通生。

  ①第一轮直升生招生:根据对口直升招生学校录取方案,由沧江中学附属小学、高明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广二师高明附校提交直升生录取初审名单,经区教育局学籍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②第二轮沧中普通生招生:高明区户籍生(按学区)、户籍生(按房产)、户籍生(按居住)及优待生,可自愿通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由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如不填报该批次志愿,将自动调至普通批次录取。

  (2)普通批次第一阶段: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和户籍生(按房产)。

  ①第一轮招生:户籍生(按学区)根据生源对象户籍所属学区划分,根据志愿自动分配拟录学位;优待生根据生源对象相应的优待条件选择学校报名录取,由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此阶段结束后,如有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学区),将由家长自主选择由区教育局统筹拟派学位或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②第二轮招生:户籍生(按房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依据其房产条件对应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由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3)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户籍生及政策性借读生。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后,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者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学,四个镇(街道)的政策性借读生仅在本镇(街道)内申请入学,统一由区教育局按生源对象意愿通过系统拟录安排学位。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本阶段录取期间,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学位数量的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及录取,家长要关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学在高明教育网站公布的具体安排。

  以上阶段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由区教育局通过直接拟派的方式安排剩余学位。

  (4)普通批次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学位安排。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以上录取阶段完成后,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积分入学的学位数,经过区流管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可在本镇(街道)内,由区教育局按生源对象意愿选择学校安排学位。拟录完成之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如仍有学位空缺,未被录取的普通借生可到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申请入读。区教育局及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按照镇街优先原则,先录取本镇(街道)普借生,再录取其它镇(街道)普借生,额满为止。

  2.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公办小学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录取顺序分为提前批次及普通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沧中附小普通生。

  荷城街道户籍生、荷城街道房产户籍生及优待生,可自愿通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由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如不填报该批次志愿,将自动调至普通批次录取。

  (2)普通批次第一阶段: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和户籍生(按房产)。

  ①第一轮招生:户籍生(按学区)根据生源对象户籍所属学区划分,根据志愿自动分配拟录学位;优待生根据生源对象相应的优待条件选择学校报名录取,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此阶段结束后,如有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学区),将由家长自主选择由区教育局统筹拟派学位或参加下一阶段录取。

  ②第二轮招生:户籍生(按房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依据其房产条件对应学区划分,通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拟录学位,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3)普通批次第二阶段:户籍生及政策性借读生。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后,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及户籍生(按居住)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者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学,四个镇(街道)的政策性借读生仅在本镇(街道)内申请入学,统一由区教育局按生源对象意愿通过系统拟录安排学位。

  区教育局本阶段录取期间,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学位数量的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及录取,家长要关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学在高明教育网站公布的具体安排。

  以上阶段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由区教育局通过直接拟派的方式安排剩余学位。

  (4)普通批次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学位安排。

  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在以上录取阶段完成后,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积分入学的学位数,经过区流管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可在本镇(街道)内,由区教育局按生源对象意愿选择学校安排学位。拟录完成之后,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

  以上各招生环节,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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