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少儿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21 07:57:19作者:佚名

苏州市少儿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一、办理对象:

  学生少儿:在本市市区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术校和职校(不含大专段)就读的学生、儿童。大中小学校或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就读的学生、儿童。

  二、办理流程:

  学生的居民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611月30日。学校于每年申报缴费期内,按以下规定办理下一结算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手续:

  1.校采集年度参保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及申请保费补助对象的免缴信息后,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学校完成参保登记手续后于11月30日前按照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进行缴费。

  3.税务部门根据实际缴费人数,通过学校向学生出具《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定额)》。

  三、注意事项

  1,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由学校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学生,方可享受下一结算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对符合居民医保费保费补助(免缴)条件的参保学生,家长或本人应向学校提出免缴申请,学校审核其免缴资格后,为其按照免缴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对非苏州市户籍的低保大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民政部门要求向学校提供相目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汇总报苏州市民政局。民政部门审核后,学校应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经市民政局盖章的《大学生医疗救助资格审核确认函》,医保经办机构据此确认其免缴资格。

  3.对首次参加市区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统一由学校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手续。

  4.首次参保的学生由学校为其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5.参保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或需要更正的,由学校填写《苏州市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持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办妥后应及时到市、区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换发手续。

  6.新成立的学校,应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填写《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居民医保代办单位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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