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2 00:53:01作者:佚名

太原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太原本地宝太原医疗保险专题为你带来太原医疗保险查询。

缴费基数

现行我国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计算一般以本人工资确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缴费基数一旦确定,一年内不能改变。

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7987元,月平均工资为4832元。以此为依据,确定2020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4496元。

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今年太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标准2739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按2739元核定,大病医疗保险费(目前为每人每年96元)从个人账户中予以划拨缴纳。按照农民工参保办法立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工资基数按实际申报,但不得低于4832元/月,不得高于1449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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