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22 17:09:51作者:未知

中山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一、I类人员

  1、异地居住:

  ①已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一到四级工伤伤残退休职工;

  ②拟回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在异地购房(或租房),或跟随子女、亲属居住等,将长期(1年以上)定居于异地。

  2、异地工作:

  ①由单位长期(一年以上)派驻异地某一城市工作的在职人员;

  ②该单位在我市参保,且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

  二、Ⅱ类人员

  1、参保人在我省同一异地居住、工作(学习)连续达6个月以上;

  2、选定的医院可通过省医疗保险结算管理平台(下称“省平台”)与我市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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