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2022-04-22 17:10:25作者:未知

洛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政策

  一、灵活就业参保范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参保所需资料

  1、《洛阳市社会保险新增参保人员情况申报表》(加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单位公章)一份

  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办理的《洛阳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一份

  三、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一寸照片1张到孟津县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窗口办理人事档案代理手续,然后携带第二项中所需资料到孟津县社会保险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人员将所办手续送至孟津县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窗口存档。

  四、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可按本社保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一经选择本年度之内不得更改;缴费比例为20%。

  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其间欠费需在次年6月30日前缴清,过期系统自动关闭,不能补缴,也不计算缴费年限。

  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移接续,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参保人员达到场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

  五、享受的待遇

  1、灵活就业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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