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更新时间:2022-04-23 09:44:40作者:未知

中山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单位职工退休人员:

  1.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1.年满60周岁(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提前5年)、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在之前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自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按规定领取。

  领取材料

  单位职工退休人员:

  1.《中山市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2.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1份;

  4.半寸近期相片一张;

  5.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核定表、1998年6月前养老保险缴费(视同缴费)年限确认表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卡),合同制职工需提供劳动手册或合同书;

  6.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之一)及复印件,已纳入市级财政统发工资的参保人,需提供本人建设银行统发工资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1.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1份;

  领取流程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1.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需及时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所在村(居)办理待遇领取申报手续。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可以持经办机构发放的银行卡到指定金融服务机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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